2022我国固废治理走向何方?

在我国美丽中国建设新征程上,由于固废治理涉及环境治理的诸多方面,涉及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因此固废治理在我国生态环境治理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站在2022年初的时间节点,我们可以从我国近年来固废治理政策中感受到我国固废治理的谋篇布局和推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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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在宏观层面,我国已明确固废治理的发展目标。2021年3月12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涵盖了2021年至2035年共15年的发展区间。这期间,有两个重要的时间节点:一是到2030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二是到2035年,我国将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要全面提升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构建集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开展污水处理差别化精准提标,推广污泥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理,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超过25%。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要加强资源节约利用:实施重大节能低碳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开展近零能耗建筑、近零碳排放、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重大项目示范。开展60个大中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这为我国未来固废治理指明了方向。这表明,我国固废治理不是局部式、散点状、碎片化的治理模式,其着眼点在于形成完备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构建高效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建设固废循环利用体系。这应该引起我国固废治理领域所有参与主体的关注和重视。

二是在微观层面,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成为固废治理重点领域。2021年4月29日发布的《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强调,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绿色发展为核心,加强系统治理,创新利用模式,实施专项行动,促进大宗固废实现绿色、高效、高质、高值、规模化利用,提高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要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规模利用与高值利用相结合、消纳存量与控制增量相结合、突出重点与系统治理相结合、技术创新与模式创新相结合等基本原则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的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利用规模不断扩大,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存量大宗固废有序减少。同时,提出综合利用产业体系不断完善、技术创新体系逐步建立、综合利用制度基本完善、协同发展模式不断创新和示范引领作用显著增强等5个方面目标。《指导意见》提出,要提高大宗固废资源利用效率,拓宽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利用途径,扩大综合利用规模。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绿色发展,推进产废行业绿色转型,推动利废行业绿色生产,强化大宗固废规范处置。推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创新发展,创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模式、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协同利用机制和管理方式。实施骨干企业示范引领、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大宗固废系统治理能力提升等资源高效利用行动。《意见》鼓励,在煤炭行业推广“煤矸石井下充填+地面回填”, 促进矸石减量;在矿山行业建立“梯级回收+生态修复+封存保护”体系,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在钢铁冶金行业推广“固废不出厂”,加强全量化利用;在建筑建造行业推动建筑垃圾“原地再生+异地处理”, 提高利用效率。2021年5月30发布的《关于开展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的通知》明确,示范基地主要以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为主。基地建设以地方自主实施为主要建设方式,原则上不新增建设用地。骨干企业主要以具备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技术和模式中有重大创新突破、有较强的行业和区域影响力的企业为主。这表明,只要推进好大宗固废治理,就等于抓住了我国固废治理的关键。

三是在协同层面,固废治理和双碳战略目标、无废城市建设、循环经济发展的关联度日益强化。

(一)在双碳战略目标背景之下,我国对固废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2021年9月22日发布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开展碳达峰试点园区建设。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2021年10月24日发布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要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和综合利用率,以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为重点,支持大掺量、规模化、高值化利用,鼓励应用于替代原生非金属矿、砂石等资源。在确保安全环保前提下,探索将磷石膏应用于土壤改良、井下充填、路基修筑等。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废弃路面材料原地再生利用。加快推进秸秆高值化利用,完善收储运体系,严格禁烧管控。加快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建设。到2025年,大宗固废年利用量达到40亿吨左右;到2030年,年利用量达到45亿吨左右。方案再次将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提到了重要位置。另外,央企也成为推进固废治理的重要力量。2021年11月27日发布的《关于推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加快构建循环经济体系。中央企业要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重点,着力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源梯级利用、余热余压余能利用、水资源循环使用,重点拓宽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的综合利用渠道和利用规模,开展示范工程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协同处置。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推动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清洁化利用。这表明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已成为我国环境治理工作重要主题。其中,大宗固废成为治理政策关注的重点和焦点,而我国也对央企参与固废治理给予充分期待。

(二)在无废城市建设背景下,固废治理成为推进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基础。

2021年12月15日发布的《“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明确,1.要推动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到2025年,“无废城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2.要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强化顶层设计引领。要统筹市域范围内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布局,鼓励跨区域合作,加强设施共建共享。将生活垃圾、市政污泥、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置设施纳入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保障设施用地和资金投入。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3.要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以“三线一单”为抓手,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推行产品绿色设计,构建绿色供应链,实现源头减量。结合工业领域减污降碳要求,加快探索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路径,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全面推进绿色矿山、“无废”矿区建设,推广尾矿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环境友好型井下充填回填,减少尾矿库贮存量。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在提取有价组分、生产建材、筑路、生态修复、土壤治理等领域的规模化利用。以锰渣、赤泥、废盐等难利用冶炼渣、化工渣为重点,加强贮存处置环节环境管理,推动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贮存处置设施。加快绿色园区建设,推动园区企业内、企业间和产业间物料闭路循环,实现固体废物循环利用。推动利用水泥窑、燃煤锅炉等协同处置固体废物。4.要促进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提升主要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要建立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促进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要统筹农业固体废物能源化利用和农村清洁能源供应,推动农村发展生物质能。5.要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促进生活源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要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构建城乡融合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推动城乡环卫制度并轨。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垃圾分类收运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提升城市垃圾中转站建设水平,建设环保达标的垃圾中转站。提升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着力解决好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应用的“梗阻”问题,加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监管。提高生活垃圾焚烧能力,大幅减少生活垃圾填埋处置,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减少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推进市政污泥源头减量,压减填埋规模,推进资源化利用。6.要加强全过程管理,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全面推广绿色低碳建材,推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化的主体责任,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纳入工程概算。以保障性住房、政策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建项目为重点,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有序提高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7.要强化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切实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支持研发、推广减少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工业危险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从源头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降低危害性。以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实验室废物等为重点,开展小微企业、科研机构、学校等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服务。开展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推动收集转运贮存专业化。8.要加强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保障能力。要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建立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部门职责边界。要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技术推广应用,加大领域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加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模式创新。探索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一体化协同治理解决方案。积极引领和参与固体废物相关标准制定,完善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标准与资源化产品标准,推动上下游产业间标准衔接。要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市场体系。优化市场营商环境,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要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监管体系。完善固体废物环境信息管理,打通多部门固体废物相关数据,形成高效监管格局和服务模式。由此可见,固废治理的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将为我国固废治理提供强大的制度保障。

(三)在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背景下,我国固废治理潜力巨大,正当其时。

2021年2月22日发布的《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加快实施排污许可制度。加强工业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管理。2021年7月7日发布的《“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围绕工业、社会生活、农业三大领域,提出了“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1.通过推行重点产品绿色设计、强化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进园区循环化发展、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城市废弃物协同处置,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2.通过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规范发展二手商品市场、促进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资源循环型社会。3.通过加强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废旧农用物资回收利用、推行循环型农业发展模式,深化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建立循环型农业生产方式。《规划》部署了“十四五”时期循环经济领域的五大重点工程和六大重点行动,包括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园区循环化发展、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创新等五大重点工程,以及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等六大重点行动。可以发现,循环经济发展是固废治理的主要领域和主要战场。

四是在技术工艺层面,我国大力推进固废治理先进污染防治技术和工艺。

2021年1月25日发布的2020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领域)》明确,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固体废物)主要包括: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间干化-鼓泡型流化床焚烧技术;2.基于热水解的污泥厌氧消化及沼渣利用技术;3.含砷废渣矿化稳定化处理技术;4.尾矿库生态修复技术等。2021年3月1日发布的《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明确,国家鼓励排污单位采用污染防治可行技术。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2021年6月22日发布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提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控技术要求: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其贮存场和处置场生产运营期间的环境管理和相关设施运行维护要求应符合GB15562.2、GB30485和HJ2035等标准规范要求,有审批权和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根据管理需求,依法依规增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相关环境管理要求内容。2020年7月1日公布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规定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填埋场的选址、建设、运行、封场、土地复垦等过程的环境保护要求,以及替代贮存、填埋处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充填及回填利用环境保护要求,以及监测要求和实施与监督等内容。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和填埋场的选址、建设、运行、封场、土地复垦的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现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和填埋场的运行、封场、土地复垦的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2021年9月23日发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限期淘汰产生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固体废物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名录》明确,淘汰期限为2023年12月31日,是指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淘汰。实践表明,我国固废治理先进技术的研发、推广、应用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以期取得更好的治理成效。

五是在管理制度层面,我国固废治理制度日益趋于完善。

2021年9月1日发布的《“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明确,改进方式方法。建立分级负责的评估机制。突出评估重点。根据危险废物的危害特性、产生数量和环境风险等因素,突出评估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并在“十四五”期间实现对本地区所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覆盖。丰富指标类型。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达标、环境管理水平高的企业,将适当减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频次。2021年12月21日发布的《关于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排污许可证审批部门应加强对产废单位的指导。产废单位在申请、延续、变更、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之前,应提前对照工业固废污染防控技术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抓紧整改,在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前达到许可要求。产废单位申请、延续、变更、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时,应严格对照固废技术规范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全面、准确、完整、规范填报工业固废相关内容。排污许可证审批过程中,对工业固废产生量大、种类复杂的产废单位应开展现场审核。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引导产废单位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一般工业固废台账信息。2021年12月31日发布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的公告明确,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六条关于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的有关规定,指导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做好台账管理相关工作,生态环境部制定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本指南适用于规范产废单位制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台账,工业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不适用本指南。从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到许可管理再到工业固废台账,可以看到我国固废管理制度的趋细趋严。

总而言之,我国对于固废治理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固废领域的精准治理、科学治理和依法治理。我国固废治理政策体系的日益完备和管理颗粒的日益精细,既表明了我国在推进固废治理、协同治理等方面的决心信心,也体现了我国固废治理能力和水平的不断提升。实践表明,我国固废治理大有可为,协同治理前景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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